对我来说,这就是他该有的结局。 历时三个月,七十万字,对于我一个新手来说,这是个不错的成绩。感谢一路追随过来的朋友们,杜禾都不甚感激! 第一次写书,很多情节,把握的很不到位,写不出我要的那种感觉,尤其是写到打斗场面,当我渴望描写出那种惊天动地的场面的时候,我才现,我词穷了! 第一次写书,对于内容的把握也很不到位,尤其是关于等级的描写,主火的描写,没有做到层次分明!这也是个遗憾! 还有一点就是,这本书我没描写一些十恶不赦的坏人,包括秦冰,包括黑爵,他们都不算坏,最起码的,我没写出他们的坏刘小飞只是阴差阳错,被动的进入了他们的阴谋之中。 在这本书里,主角没有装逼打脸,更没有扮猪吃老虎。我承认,这本书少了一些网络小说必不可少的爽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